东山自习室使用管理规定


  东山图书馆自习室划分为“普通自习室”和“自备电脑自习室”两部分,图书馆对这两部分自习室管理规定如下,希望广大读者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。
  · 凡是自带电脑的同学,一律到“自备电脑自习室”学习,不允许在普通自习室使用,以免影响他人;不带电脑自习的同学,请到普通自习室学习。
  · 自习室一律不允许用物品(书包、书、本子等)占座,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。
  · 因有事短时间离开座位,应在座位上留一张纸条说明离开的起止时间(不超过20分),不留纸条或者超过规定时间仍不返回,后来者可以使用此座位。
  · 午饭和晚饭时间不允许长期将书包留在座位上,人走物走,否则视为占座,丢失物品责任自负。
  · 因占座问题发生纠纷,由工作人员调节,对占座一方要提出严肃批评,情节严重的交送学生管理部门处理。
  · 爱护自习室的设备,不得私自随意搬动桌椅。
  · 保持室内安静,不喧哗,将手机设在振动状态,不在室内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,尤其是“自备电脑自习室”内不要聚堆玩游戏,以免影响他人。
  · 禁止在室内吃食物,注意环境卫生。
  · 读者离开座位,应将椅子靠好,并将桌上的物品及垃圾清理干净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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