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海事大学图书馆入馆管理办法


  第一条为了维护广大读者的公共利益,保持图书馆良好的环境和秩序,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  第二条校内读者凭本人一卡通或身份码入馆;海大校友凭电子校友卡入馆;校外读者持身份证、馆际互借证,按规定办理手续后入馆。图书馆原则上不接待未成年读者,特殊情况下未成年读者入馆须由家长全程陪同。
  第三条注意防火安全,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;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入馆。
  第四条爱护书刊资料及一切公共财物,禁止携带食品、饮料等不利于藏书保护、阅览环境维护的物品及设备入馆。
  第五条保持馆内安静,入馆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,阅览室内禁止接听手机;衣着整洁,举止文明。
  第六条保持馆内整洁,严禁在馆内消防通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放置个人物品,离馆时将个人物品带走,勿占用阅览席位。
  第七条利用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人员须通过会务专用门进出图书馆,并遵从相关工作人员指引。
  第八条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不得在馆内随意从事影响读者学习的活动,如采访、拍摄、张贴或散发广告等行为,如有相关需求,请提前联系图书馆办公室。
  第九条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将予以批评教育;情节严重者报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理。
  第十条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,自图书馆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                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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